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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一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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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2017
  • 公司地址: 福建省 泉州 丰泽区 东海街道 大坪社区 东海街道院前路7号
  • 姓名: 高先生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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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着作权登记 着作权侵犯条件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 发布日期:2019-04-17
  • 阅读量:87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000.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福建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大坪社区  
  • 关键词:厦门着作权登记,着作权侵犯

    厦门着作权登记 着作权侵犯条件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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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着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不按着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着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着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着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着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着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着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着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着作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着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着作权是一种**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着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着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至于不受我国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着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着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区分过错的形式,在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有一定的意义。一般说来,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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